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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控股股东增持H股股份

2023-05-18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二年九月 二十九日和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控股股东(见下方定义)增持股份。

本次增持情况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本公司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联投资」)的通知,控股股东通过中联投资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通过深港通增持本公司35444000股H股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数约0.78%,及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42%,「增持股份」)(「本次增持」)。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中联投资的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前,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761825981股(其中内资股 3613305981股,H股14852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44.60%,持有的H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数的约3.26%。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1-份3797269981股(其中内资股3613305981股,H股183964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45.02%,持有的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数的约4.04%,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基于控股股东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基于本公司可得之资料及据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所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于本次增持后将可以维持已发行股份之充足公众持股量。在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含当日)之前的12个月内,控股股东的持股已增加了约1.9992%(从约43.02%至约45.0192%)。本次增持并无触发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项下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强制性全面要约责任。

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的截至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案9、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案1以及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举行的内资股类别股东会通过的特别 决议案1,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已发行H 股总数10%的H股股份(「H股购回一般授权」)。H股购回一般授权的期限为自相关决议案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通过起至下列日期中最早者截止:(i)本公司截至于二零二三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ii)按公司章程或其他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 须召开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之期限届满;(iii)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授予董事会的权力被本公 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变更的日期(「有关期间」)。倘本公司因购回股份致使一名股东于本公司投票权的比例有所增加,就收购守则规则32而言,有关增加乃被视作为收购投票权事项处理。因此,一名股东或一群一致行动之股东(视乎股东权益增加之程度)可能取得或巩固本公司之控制权,进而或须根据收购守则提出强制性收购要约。本公司确认无意于有关期间内行使H股购回一般授权至可能导致根据收购守则提出任何可能的强制性要约。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请注意投资风险,并于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