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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有关视作出售中材高新股权

2022-06-29 00:00:00

本次增资

于2022年6月29日,中材高新(为本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中材集团、建材总院、北新建材及王先生订立增资协议,据此,中材集团、建材总院、北新建材及王先生同意按照人民币4.69元╱注册资本对中材高新进行增资,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97,920.3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材高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714.95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7,578.62万元。本公司、中材集团、建材总院、北新建材及王先生持有的中材高新股权将分别约为44.33%、26.56%、28.35%、0.41%和0.35%。

同时,中材集团将与建材总院签订股权划转协定,根据协定,中材集团将其持有中材高新26.56%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建材总院,从而使建材总院成为中材高新的控股股东,持有其约为54.91%的股权。据此,中材高新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而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上市规则之涵义

本次增资将导致本公司直接及间接于中材高新的股权百分比由大约99.65%减少至44.74%,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其构成一项视作出售事项。

由于母公司直接及间接于本公司总共持有约43.52%的股权,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材集团和建材总院均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故增资协议项下之本次增资及视作出售事项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因此,增资协议项下之本次增资及视作出售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条须遵守申报及公告的规定,惟可豁免遵守上市规则有关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