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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就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合作议之自愿公告

2021-03-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伟鸿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的自愿公告。本公司旨在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的最新业务发展。

框架合作协议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伟鸿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子智能」)订立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根据框架合作协议,杭州西子智能拟为本集团于新西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东国家及其他国家拟开展的承建智能车库项目业务中作为本集团之合作伙伴之一,为本集团提供智能车库样板,技术及相关承建服务,惟须受实际每一项合作承建工程协议及╱或订单所规限。

杭州西子智能于2004年于中国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智能车库的销售、开发、设计、制造、调试、安装、维保及售后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200,000元。杭州西子智能亦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与中国的大学合作进行智能车库研发及检测。杭州西子智能目前已拥有超过150项专利技术及拥有多条专业的自动生产线,拥有产品共计百余种,产品遍布全球各地,除为中国各大中型城市解决停车难题,在全国承建智能车库,其产品亦出口到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越南、俄罗斯、蒙古国、肯尼亚、格鲁吉亚、中东、日本、美国、香港及台湾等。与杭州西子智能合作发展智能车库发展业务,配合本集团拟发展的快速组装多层临时停车位技术,能以自动化的仓储设计及运输工具,在有限的空间内创

造额外存储空间,可最大化减少过度使用的停车场面积,以提高土地使用率,惟须受实际每一项合作承建工程协议及╱或订单所规限。

董事会认为与杭州西子智能的合作将进一步扩展本集团业务范围及整体收入来源。

董事会谨此强调,框架合作协议仅载列本公司与杭州西子智能的初步合作意向,其不构成任何方的实质权利和义务,并受限于双方作进一步的正式协议及╱或安排,且未必会实现。除涉及保密及终止的条款外,框架合作协议并无法律约束力。如有需要,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相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公告。

据董事会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杭州西子智能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相关上市规则所界定者)并无关连之第三方。

董事会谨此强调,双方未必订立具体协议,因此未必与杭州西子智能合作。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