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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19-12-31 00:00:00

兹提述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 (i) 2019年9月25日及2019年12月12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收购事项;及(ii) 2019年10月31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寄发公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及延迟寄发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寄发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 (i) 收购事项的详情; (ii) 雅生活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iii) 根据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的通函, 应于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寄发予雅生活股东。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收录于通函的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0年2月29日或之前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