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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建议扩大经营范围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19-03-18 00:00:00

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发出公告。

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为配合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建议扩大本公司的经营范围至包括餐饮管理;设计、制作、发佈、代理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谘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建议扩大经营范围需待以下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i)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将于2019年5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以批准建议扩大经营范围;及(ii)就建议扩大经营范围取得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之一切必要批文。

建议扩大经营范围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提呈以供股东批准。待相关特别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后,本公司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有关部门备案。待上述条件获达成后,建议扩大经营范围将于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已扩大经营范围之营业执照当日起生效。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鑑于建议扩大经营范围,董事会建议对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进行修订(「建议修订」)。

建议修订详情如下(新增部分请见下划线):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原文: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水电维修;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属下小区经营);中餐(分支机构经营);西餐类制售(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茶艺;游泳;桌球;乒乓球;健身;网球;保龄球;高尔夫球练习场;棋牌(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烧烤;滑草;电梯维修;停车场经营;家居清洁服务;健美操;壁球;划船;钓鱼场;足浴;美容美发(不含医疗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零售:服装、鞋、箱、包、百货(食品除外)、文具用品、玩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帽、日用器皿、日用杂货;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物品除外);酒店管理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粤府办[2014]24号文件,上述经营范围涉及: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等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议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家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水电维修;室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属下小区经营);中餐(分支机构经营);西餐类制售(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茶艺;游泳;桌球;乒乓球;健身;网球;保龄球;高尔夫球练习场;棋牌(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桥牌);烧烤;滑草;电梯维修;停车场经营;家居清洁服务;健美操;壁球;划船;钓鱼场;足浴;美容美发(不含医疗美容,由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零售:服装、鞋、箱、包、百货(食品除外)、文具用品、玩具、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妆品、卫生用品、帽、日用器皿、日用杂货;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物品除外);酒店管理服务;餐饮管理;设计、制作、发佈、代理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谘询。(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粤府办[2014]24号文件,上述经营范围涉及: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等事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议修订包含对公司章程一项条文的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文的内容则保持不变。建议修订需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批准。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向本公司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详情的通函。

公司章程以中文编制,并无正式的英文版本,任何英文翻译仅供参考。倘两者产生任何分歧,概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