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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生活服务正面盈利预告

2018-07-16 16:46:00

本公告乃本公司遵照上市规则第 13.09(2)(a)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於对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纯利及本公司未经审核股东应占溢利,将较 2017 年同期皆录得超过150%的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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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乃雅居乐雅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第 13.09(2)(a) 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 XIVA 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於对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纯利 (2017年同期:人民币1.23亿元)及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未经审核股东应占溢利(2017年同期:人民币1.12亿元),将较 2017 年同期皆录得超过150% 的大幅增长。增长主要是由於本集团物业管理在管面积的增加及多元化增值服务收入的上升,带来利润的大幅提升。

由於本公司现时仍在编制及拟定本集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本公司之管理团队根据本集团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 (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计委员会确认或审阅) 作出之初步评估为依据。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於 2018 年 8 月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