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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采纳经修订股息政策

2023-03-28 00:00:00

内幕消息

采纳经修订股息政策

本公告乃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欣然宣佈,已批准并采纳经修订的股息政策(「经修订股息政策」),自2023年3月28日起生效。

根据经修订股息政策,在决定是否建议派发股息及釐定股息金额时,董事会须考虑下列因素,其中包括:

(a)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

(b)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

(c)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

(d) 对本公司派付股息之法定及监管限制;

(e) 本集团的未来前景;及

(f) 董事会认为有关的其他因素。

经考虑上述因素后,董事会可不时建议宣派股息(包括年度股息及/或特别股息,如有)。年内宣派任何末期股息(包括年度股息及/或特别股息)将须获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方可作实。

本公司宣派及派付股息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项下任何限制、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将每年检讨经修订股息政策,并可在其认为合适及必要时全权酌情修订及/或更改经修订股息政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