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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 修订2022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及重续2022年到期的协议

2022-11-03 00:00:00

修订2022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的年度上限

于2022年11月3日(交易时间后),本公司已签订补充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以修订2022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

重续持续关连交易

于2022年11月3日(交易时间后),本公司已订立以下协议:

(i)2023年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

(ii)2023年主租赁协议;

(iii)2023年主顾问协议;

(iv)2023年餐饮服务框架协议;

(v)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主协议;及

(vi)2023年交付前管理服务主协议;

以重续现有相关协议所涉及的交易。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滨江房产由控股股东之一戚金兴先生控制,故此根据上市规则属于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补充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及2023年协议所涉及的交易属于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补充销售代理服务框架协议方面,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条,本公司须重新遵守公告规定方可超逾现有年度上限。

部分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方面,由于部分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所涉及的年度上限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均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条,有关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方面,由于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各自所涉及的年度上限的一个或多个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相关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独立股东批准及年度审阅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

本公司将为独立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与各自所涉及的交易。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部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就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是否公平合理、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较佳条款订立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并于考虑独立财务顾问的建议后就如何于股东特别大会投票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创越融资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上述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载有(其中包括)(i)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的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提供的建议;(iii)创越融资函件(载有其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连同代表委任表格将于2022年11月30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即本公告刊发后超过15个工作日,因为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来准备将包含在通函中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