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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邦达宝嘉自愿性公告 - 收购位於广东省珠海市之土地使用权

2017-02-17 12:11:00

本公告乃金邦达宝嘉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做出,以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之最新发展情况。

收购土地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 年2 月17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金邦达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珠海市一块土地(「该幅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之收购(「收购」)的总代价合计人民币26,669,442 元(「代价」)之全部余款的支付。

该幅地块位於目前本集团运营场地金邦达信息科技园西侧,总占地面积约为20,999.56 平方米,年期为50 年。该幅地块指定用作新型产业用地。该幅地块由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提供进行拍卖(挂牌出让),金邦达有限公司於拍卖(挂牌出让)中成功购得该幅地块之土地使用权。收购土地之代价由金邦达有限公司在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竞投成功而定。金邦达有限公司所提交的竞价为人民币26,669,442元,已综合考虑了竞投底价、附近土地的价格及现时房地产市场情况。本集团已经通过内部资源支付该幅土地之收购代价。

作为全球安全支付整体解决方案的引领者,本集团向全球客户提供嵌入式软件和安全支付产品,平台和服务。鉴於该幅地块的位置及指定用途,本集团将建设金融科技和数据服务中心。本集团认为,收购该幅地块符合本集团结合金融科技和物联网技术,推动全球安全支付产业发展的业务发展战略规划。

上市规则之关联

由於此项收购之适用百分比率(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14.07 条计算)均少於5%,故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此项收购并无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