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列载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的决议案均以一股一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1.考虑并采纳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1,094,574,885(100%) 0(0%)
2.重选伍晶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4,574,885(100%) 0(0%)
3.重选顾伟文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4,574,885(100%) 0(0%)
4.重选张健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094,574,885(100%) 0(0%)
5.重选龙月群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094,574,885(100%) 0(0%)
6.重选张晓涵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094,574,885(100%) 0(0%)
7.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1,094,574,885(100%) 0(0%)
8.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酬金。 1,094,574,885(100%) 0(0%)
9.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本决
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目的
10%本公司股份。 1,094,574,885(100%) 0(0%)
10.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
不超过於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目的20%本公司额外股份。 1,094,574,885(100%) 0(0%)
11.扩大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
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份,其数目
为本公司购回股份的总数目。 1,094,574,885(100%) 0(0%)
12.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最高达本公司於通过本
决议案日期股份数目之10%。 1,094,574,885(100%) 0(0%)
13.批准本公司透过增设额外2,000,000,000股每
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将本公司法定股本
由30,000,000港元增加至50,000,000港元。 1,094,574,885(100%) 0(0%)
附注:
(a)由於第1项至第13项决议案均获得全部或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因此所有决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b)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293,374,885股。
(c)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对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293,374,885股。
(d)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
(e)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f)概无股东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之通函中表明彼等打算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g)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点票的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