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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就浙江项目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合营企业

2019-09-27 00:00:00

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建国际投资(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中建五局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a)与南宁国达组成浙江合营企业,以投资于浙江项目;及(b)制定彼等各自于浙江合营企业的权利及义务。

中建五局为中建股份的附属公司,而中建股份则为本公司的中介控股公司。因此,中建五局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而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规定,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参照交易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 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