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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于中国山东省淄博市成立合营企业

2020-10-14 00:00:00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淄博海新(中国建筑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及中海宏洋地产(中国海外宏洋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a)透过淄博合资公司成立合营企业以投资及发展淄博项目;及(b)制定彼等各自于淄博合资公司的权利及义务。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中建集团为中国海外集团的最终控股公司,而中国海外集团则透过拥有中国建筑国际已发行股本约64.66%的权益及中国海外宏洋已发行股本约38.32%的权益而分别为中国建筑国际及中国海外宏洋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规定,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成员乃属中国海外宏洋的关连人士,而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成员乃属中国建筑国际的关连人士。因此,交易构成中国建筑国际及中国海外宏洋各自的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交易就中国建筑国际及中国海外宏洋而言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就中国建筑国际及中国海外宏洋而言,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