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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受限制股份计划授出受限制股份

2019-07-09 00:00:00

兹提述江南布衣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八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修订受限制股份计划及根据受限制股份计划授出受限制股份。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已根据受限制股份计划向八名受限制股份获选人士(「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出相当于492,500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为本集团的僱员。概无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为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的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

董事会议决向七名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出合共92,500股已于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完成前转让、配发及发行予受限制股份代名人的股份。该七名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于符合有关授予函内列明的条款及条件时,无须就受限制股份的行使支付任何款项。紧随向七名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出合共92,500股股份(如本段所述)后,就已于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完成前转让、配发及发行予受限制股份代名人相当于合共12,000,000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而言,相当于合共3,453,500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已授出及获行使、相当于8,180,647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已授出但尚未行使并由受限制股份代名人持有及相当于365,853股股份的受限制股份由受限制股份代名人持有,以供日后授出受限制股份。

董事会亦议决授权受限制股份代名人从市场上购买400,000股股份以向其中一名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予奖励股份,并将持有该等股份直至该等股份根据受限制股份计划归属为止。董事会将安排从本公司资源拨款,就受限制股份代名人将购买的股份向受限制股份代名人支付购买价及有关费用。该名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须于达成有关授予函内列明的条款及条件时,就受限制股份的行使支付每股奖励股份8.70港元。

新授出的受限制股份有下列两个归属时间表:

(a)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须于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分别归属20%、20%、20%、20%及20%,以及须待彼等于截至二零二零年、二零二一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分别符合或达到各年度绩效目标或评价后方可作实;及

(b)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须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分别归属50%及50%,以及须待彼等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分别符合或达到各年度绩效目标或评价后方可作实。

待符合上述归属条件及达到上述绩效目标后,除非本公司以其他方式釐定并书面通知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否则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须根据上述彼等各自的归属时间表进行归属。

由于不会因向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出受限制股份而发行新股份,因此向二零一九年七月参与者授出受限制股份将不会导致对本公司现有股东造成任何股权摊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