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2023-08-21 00:00:00

非执行董事之变更

精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2023年8月21日起:

(1) 王毅喆先生(「王先生」)因其个人业务安排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

(2) 范志荣先生(「范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王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任何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王先生于任职期间为本集团作出的宝贵贡献表达衷心谢意。

范先生之履历资料载列如下:

范先生,44岁,于私人债务及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投融资及企业管理方面积逾15年经验。彼于2001年7月获颁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及后于2008年5月取得耶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自2023年7月起,范先生为钻裕环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董事。此外,范先生自2023年5月起一直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8030.SH)的董事。自2020年3月起,范先生亦获中国光大控股的附属公司光大控股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聘为资产配置与投资管理部总监。于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范先生曾担任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负责一级市场结构性融资及信贷投资。于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范先生于中国光大控股担任资本投融资部以及投资管理部董事。于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范先生曾担任J. Rothschild Creat Partners Limited及Creat Fund Management Co., Ltd.的投资总监,负责评估及执行投资交易。在此之前,范先生亦曾参与多项潜在股权投资交易,并为多间投资组合公司提供融资及债券发行方面的咨询。

范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3年8月21日起为期三年,委任函可经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范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章程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范先生已决定放弃当前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薪酬。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范先生(i)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ii)并无在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iii)于过去三年概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及(iv)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及视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须予披露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载资料外,概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有关委任范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谨藉此机会欢迎范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