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光控精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精技智能装备以总金额人民币52.1百万元认购目标公司的新股本。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注资协议所载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获达成及完成已于2021年1月8日根据注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作实。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由本集团(透过精技智能装备)及重庆光控分别拥有约51.03%及约48.97%。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将合併计入本集团的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