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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通过注资认购股权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2020-11-06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11月6日(交易时段后),精技智能装备(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重庆光控及目标公司订立注资协议,据此,精技智能装备同意以现金合计人民币52.1百万元(相当于约10.42百万新加坡元)认购目标公司的新资本,其中(i)人民币31.26百万元将注入作为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及(ii)余下人民币20.84百万元将在目标公司的资本储备入账。于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0百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1.26百万元,本公司(透过精技智能装备)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本的约51.03%,而重庆光控所持的目标公司股权将减少至约48.97%。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的财务业绩及状况将合併计入本集团的账目。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国光大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间接持有重庆光控的100%权益,而重庆光控持有目标公司的100%权益。因此,重庆光控及目标公司各自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注资协议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由于就注资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因此,注资协议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及第14A章的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股东特别大会及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决议案批准注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据董事所尽悉,中国光大控股及其联繫人(于本公告日期拥有262,906,380股股份权益,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0.66%)、杜先生及其联繫人(于本公告日期拥有8,193,704股股份权益,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95%)以及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投票的任何股东,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注资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放弃投票。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注资协议及注资之更多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注资协议及注资之推荐建议及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就注资协议及注资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本公告日期起计15个营业日(即于2020年11月27日或之前)内寄发予股东。

一般资料

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经成立,以就注资协议之条款是否属一般商业条款、诚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已获本公司委任以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股东及投资者应注意,注资协议取决于本公告「注资协议—先决条件」一节所述的各项先决条件,而有关条件不一定会达成。注资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相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