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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偿付优先票据交换要约及有关 2021年到期的8.25%优先票据 (ISIN编码(Reg S):XS1747665922、通用编码(Reg S):174766592) 的同意徵求 及 (2)建议发行新票据

2019-02-08 00:00:00

于2019年2月8日,本公司开始进行有关由美国境外旧票据的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乃按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的条款作出,并受当中所载条件规限。

本公司已委任瑞士信贷及瑞银分别担任交换要约的交易经理以及同意徵求的徵求代理。此外,本公司已委任D.F.King担任交换要约的资料及交换代理人及同意徵求的资料及制表代理人。有关交换要约及同意徵求的条款及条件之详细描述,合资格持有人请参阅交换要约备忘录。

本公司正在进行一项同时发行新票据,旨在为本集团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

本公司预期,同时发行新票据所出售的任何额外新票据将按照相等于或大于所出售有关新票据本金额100%的发行价出售。

于发行后,在同时发行新票据中出售的额外新票据将按与交换要约中发行的相应新票据相同的条款并与之构成单一系列。

本公司将寻求新票据于新交所上市。本公司已就新票据于新交所上市及挂牌向新交所提交申请。新交所对本公告的任何陈述、意见或报告内容的准确性概不负责。获新交所原则上批准、纳入正式名单及于新交所上市以及挂牌不应被视为提呈发售、交换要约、本公司或新票据的价值指标。本公司并无在香港寻求新票据上市。

股东、旧票据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应注意,完成交换要约、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须待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列及本公告所概述的交换要约、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概不保证交换要约及同时发行新票据将会完成,且本公司保留权利有条件或无条件修订、撤回或终止交换要约、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

本公司或会按其全权酌情决定修订或豁免交换要约、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的部分先决条件。由于交换要约、同意徵求及同时发行新票据未必会进行,股东、旧票据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或旧票据时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