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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2-07-10 00:00:00

本公告由融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背景

202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房地产企业融资亦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在此环境下,陆续有多家房企出现债务偿付问题,行业经营环境恶化的速度在加速,同时近期COVID-19疫情在上海等地爆发,给本集团经营带来巨大压力。受前述因素的叠加影响,今年本集团的合约销售出现明显下滑,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总合约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387亿元,同比下降53%。

本集团已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平稳经营和提升流动性,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销售和回款力度、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合理节约经营成本、对部分现有债务商讨展期、出售若干资产等。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公司已累计净偿付公开债券及各类有息债务及相关利息近300亿元人民币,充分展示公司坚定的偿债意愿及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虽然公司已尽最大努力减少各种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由于该状态持续时间过长,本集团的经营及资金状况已受到明显影响、未来偿债能力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优先票据

(1)二零二三年六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三年六月到期8.1%优先票据(「二零二三年六月票据」,ISIN:XS2090949160及通用代码:209094916)项下一笔金额为12,798,000美元的利息已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九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该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支付有关款项。

(2)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票据

本公司发行并在新交所上市的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到期7.35%优先票据(「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票据」,ISIN:XS2189303873及通用代码:218930387)项下一笔金额为15,067,500美元的利息已于2022年6月15日到期应付。本公司有30天宽限期支付该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支付有关款项。

如本公司在宽限期届满后持续未支付上述利息,当时相关尚未偿还优先票据本金总额至少25%的持有人可通过向本公司或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本公司立即支付相关尚未偿还优先票据的本金和应计利息。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二零二三年六月票据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票据持有人就加速还款发出的任何通知。

考虑到本集团当前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无法保证能如期或在相关宽限期内履行上述优先票据利息及其他优先票据的偿付债务。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到期债务的义务,且无法及时与债权人达成解决相应债务的方案,可能导致相关债权人要求相关债务的义务加速履行或采取强制行动。

本集团对于无法保证如期履行债务义务表示非常遗憾,希望债权人给予本集团一定的缓衝时间去解决目前资金问题。本集团拟将聘请外部顾问与境外债权人共同探讨各种可行方案,寻求相关债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本集团亦将保持项目稳定运营以及销售和回款力度,从而尽最大努力保护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