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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19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 已以投票表决方式获得正式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概约%)赞成反对 1.接纳、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740861771660000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99.911%)(0.089%) 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赵令欢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728296771 13225000 (98.217%)(1.783%) (b) 重选王玉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41513771 8000 (99.999%)(0.001%) (c) 重选陈华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41491771 30000 (99.996%)(0.004%) (d)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的酬金。 741513771 8000 (99.999%)(0.001%) 1票数 普通决议案(概约%)赞成反对 3.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核数师7415137718000 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9.999%)(0.001%) 4.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性授权,以配发及发行72831877113203000本公司股份。(98.219%)(1.781%) 5.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性授权,以购回本公司7415137718000股份。(99.999%)(0.001%) 6.藉本公司购回股份总数扩大根据第4项决议72831877113203000 案所授予本公司董事的一般性授权。(98.219%)(1.781%) 第4项、第5项及第6项决议案之全文载于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于上述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百分之五十的票数表决赞成,因此上述所有决议案已正式获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当日之已发行股本为1836218258股每股面值0.05 港元之普通股(「股份」),此乃赋予股份持有人(「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所有提呈决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规定须就提呈之决议案放弃表决赞成。此外,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放弃表决权,亦无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之通函中表示彼等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对提呈的任何决议案表决反对或放弃表决权。 吕国先生、张劲舒先生、张佰恒先生、王玉忠先生及陈华晨先生亲身出 席或透过电子途径参与股东周年大会,惟彭寿先生及赵令欢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2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 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察员。 承董事会命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彭寿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吕国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彭寿先生(主席);赵令欢先生;及张劲舒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佰恒先生;王玉忠先生;及陈华晨先生 *仅供识别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