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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2)可能的关连交易-闽西兴杭认购A股可转债;(3)可能的关连交易-相关董事、监事及╱或相关董事透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A股可转债

2020-06-14 00:00:00

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

本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含人民币600,000.00万元)的A股可转债。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尚需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闽西兴杭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

于本公告日期,闽西兴杭持有6,083,517,704股A股。闽西兴杭有权优先认购A股可转债,并有权放弃此权利。闽西兴杭可能认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858,478,100元的A股可转债。

公司主要股东闽西兴杭有意认购A股可转债。

相关董事、监事及╱或相关董事透过员工持股计划可能认购A股可转债

于本公告日期,相关董事及监事直接持有合共123,208,948股A股,相关董事透过其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间接持有合共17,086,816股A股股票。相关董事有权直接及╱或透过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监事有权直接优先认购A股可转债,并有权放弃此权利。

相关董事及监事可能根据其A股持股比例直接认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7,639,200元的A股可转债。而相关董事亦可能透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219,600元的A股可转债。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8条,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须经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

于本公告日,闽西兴杭持有6,083,517,704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3.97%,是本公司的主要股东,故闽西兴杭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倘闽西兴杭认购A股可转债,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报告、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于本公告日,相关董事及监事持有合共123,208,948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49%,而相关董事透过其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间接持有合共17,086,816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0.07%。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倘任何相关董事、监事及╱或相关董事透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A股可转债,将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报告、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相关董事及董事李建(闽西兴杭的董事长)须就批准该等认购之决议案于董事会会议上放弃投票。其余有权投票之董事一致批准上述决议案。通过决议案之方式及程序乃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除上述者,并无其他董事于上述交易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重大权益。此外,并无董事就其他于该董事会上审议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独立董事委员会将会组成,向独立股东提供有关该等认购以及相关交易的建议。本公司亦将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以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为该等认购的条款对独立股东而言是否公平合理、按一般商务条款订立、是否属于本集团的一般及日常业务以及是否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共同利益提出意见。

董事会预期本公司将继续维持足够公众持股量以符合上市规则中适用的最低要求。

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本公司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该等认购及其相关事宜,并将于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及其相关事宜。闽西兴杭及其联繫人须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批准闽西兴杭认购A股可转债之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而相关的董事、监事及其联繫人须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董事、监事及╱或相关董事透过员工持股计划认购A股可转债之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

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9A条,本公司将适时刊发一份载有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详情的通函,寄发予H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