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持续关连交易公告

2020-02-02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月28日有关新疆阿舍勒及新疆五鑫铜业于前铜精矿供货合同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公告。前铜精矿供货合同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董事会宣佈新疆阿舍勒(卖方)于2020年1月31日与新疆五鑫铜业(买方)订立铜精矿供货合同。合同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公司是新疆阿舍勒的主要股东之一,现持有51%的股权,新疆阿舍勒为本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新疆有色持有新疆阿舍勒的34%股权,新疆五鑫铜业是新疆有色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该交易在本质上是持续性的,及按照本公司一般业务而订立。该交易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盈利比率除外)按年计算高于1%但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规定,该交易构成本公司之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毋须发出通函及取得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有关年度审核、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