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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9-12-02 00:0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覆》(证监许可[2019]1942号)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开发行了2,346,041,055股A股股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031,218,891股增至25,377,259,94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03,121,889.10元变更为人民币2,537,725,994.60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2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468092_H01号)验证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2日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公司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覆》(国函〔2019〕97号)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股份回购、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等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第一百零二条有关类别股东大会通知时限等修订涉及修改类别股东权利,需同时提交公司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1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议案》,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结构、注册资本、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修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修改,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