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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股份买卖之最新消息

2020-02-07 00:00:00

本公告乃由龙润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24A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暂停股份买卖之最新消息(「该等公告」)。除另有说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暂停股份买卖之最新消息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之公告,内容有关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维持除牌决定(「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经寻求法律及专业意见后,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呈许可申请通知书,以申请司法覆核(「司法覆核申请」),对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提出异议。

本公司现正准备司法覆核。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及根据上市规则继续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司法覆核申请之任何重大发展。

业务营运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茶品、药品及其他食品分销。本集团自股份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暂停买卖起一直维持其业务营运。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一直如常营运其业务。

董事认为,本集团之业务营运并无受股份暂停买卖之不利影响。

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七日之公告。本公司拟继续根据购买协议与龙润茶业集团(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进行交易。本公司预期载有(i)新年度上限之详情;(i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当中载有其就新年度上限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本公司独立股东之意见;(i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本公司独立股东之推荐建议;及(iv)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