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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更新

2019-08-09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万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谨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13日的盈利警告公告(「盈利警告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盈利警告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按盈利警告公告所述,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溢利约人民币39.6百万元比较,预期本集团将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亏损。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的资料及对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将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亏损介乎约人民币11百万元至人民币17百万元。

按盈利警告公告所述,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溢利转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亏损,主要是由于万城名座二期及皇冠豪苑物业预售的所得款项余额将于2019年下半年确认收入,而非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确认。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建基于董事会经审阅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的资料后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的中期业绩须由本公司核数师、董事会及董事会旗下审核委员会进一步审阅。因此,本集团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载资料。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本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以了解详情,而该公告将在不迟于2019年8月底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