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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6-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万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与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溢利约人民币39.6百万元比较,预期本集团将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亏损。

诚如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所披露,本集团预售(其中包括)万城名座二期及皇冠豪苑,而直至2018年12月31日,其中总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分别约109,000平方米(「平方米」)及24,000平方米已经预售(按销售同意书所载的建筑面积)。该等已经预售建筑面积的若干部分的收益已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确认。本集团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继续预售上述项目,并预期将于2019年下半年交付该等项目。因此,预期来自该等项目物业预售的所得款项余额将于2019年下半年确认,而非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从而导致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金额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同期减少。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建基于董事会经审阅本集团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的资料后作出的初步评估。本集团的中期业绩取决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市况变动,且有待董事会及董事会旗下审核委员会进一步审阅。因此,本集团于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本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以了解详情,而该公告将在不迟于2019年8月刊发。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