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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警

2021-03-1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万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年财政年度」)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溢利约人民币17.7百万元比较,预期本集团将于2020年财政年度录得溢利约人民币230百万元。

兹提述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中期报告」)。诚如中期报告所披露,本集团其中一个项目万城名座二期于2020年上半年竣工交付,大大提高了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的财务业绩。

2020年下半年,本集团陆续向客户交付万城名座二期。于2020年12月31日,万城名座二期大部分可售总楼面面积(「总楼面面积」)已交付至客户。于2020年下半年交付后进一步确认销售之万城名座二期物业的收入约人民币504百万元。因此,本集团于2020年财政年度的收入增加,预期2020年财政年度将录得溢利增长。

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经审阅本集团于2020年财政年度的最新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后作出的初步评估,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董事会旗下审核委员会审计或审阅。因此,本集团于2020年财政年度的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载资料。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参阅本公司2020年财政年度的年度业绩公告以了解详情,而该公告将不迟于2021年3月31日刊发。

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