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Peiport Holdings Ltd.彼岸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85)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彼岸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在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铜锣湾礼顿道77号礼顿中心17楼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载列于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之通函(「该通函」,当中载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通告」))之提呈决议案(「决议案」)已获股东以主席要求的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之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占票数的百)(附注)普通决议案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并考虑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3003400000年度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100%)(0%)表及本公司董事会报告与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以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 1.35 300340000 0 港仙(100%)(0%) (b) 以本公司股份溢价账宣派特别股息每股 1.35 300340000 0 港仙(100%)(0%) 3. (a) 重选牛钟洁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340000 0 (100%)(0%) (b) 重选杨晓芙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340000 0 (100%)(0%)–1–票数(占票数的普通决议案百分比(%))(附注)赞成反对 4.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3003400000 (100%)(0%) 5.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3003400000 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 6.向本公司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3003400000 理不多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00%)(0%) 总数20%之新股份 7.向本公司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购回不多于本决3003400000 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股(100%)(0%)份 8.扩大本公司董事获授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3003400000 及处理不多于本公司根据第7项决议案授出的一(100%)(0%)般授权购回之股份总数之额外股份 附注:上述票数及占票数的百分比乃按照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身、委派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及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所持有的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上述决议案之内容仅为概要。全文载于该通告内。 –2–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 (a)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表决之已发行股份总 数:400000000股。 (b)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 13.40条所载须放弃投赞 成票之股份总数:无。 (c) 概无股东于该通函内表示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 (d) 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e) 全体董事,即杨伦桢先生、王群力女士、杨振泰先生、牛钟洁先生、杨晓芙女士及侯珉先生,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由于第1至第8项决议案均有超过50%票数投票赞成,故第1至第8项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监票人,以负责点票。 承董事会命彼岸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杨伦桢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二日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伦桢先生、王群力女士及杨振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牛钟洁先生、杨晓芙女士及侯珉先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