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收到本公司执行董事余峰先生的书面辞呈,余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自本公司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新任执行董事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建议委任熊敏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上述建议委任执行董事须待本公司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