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一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1号辽港集团大楼109室举行二零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除另行界定者外,本通告所用词汇具有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的通函(「通函」)所赋予的相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