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宣佈,王志峰先生(「王先生」)已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请辞任本公司监事,自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起生效。
王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并无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需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及监事会谨此对王先生于任职期间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