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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完成须予披露交易收购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的权益

2020-06-29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之公告以及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之补充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包括认购事项及收购事项在内的须予披露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第一收购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买卖协议一所载述所有条件已获达成,而第一收购事项已根据买卖协议一于2020年6月29日完成。本公司已按买卖协议一所载述,以每股中奥出售股份1.80港元的出售价向CentralOscar购买81,452,650股中奥出售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中奥已发行股本总数约9.53%。于本公告之日期,本公司拥有118,380,650股中奥股份,相当于紧随第一收购事项完成后中奥已发行股本总数约13.85%。因此,本公司成为中奥主要股东。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CentralOscar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第二收购事项

第二收购事项完成须待买卖协议二载述的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第二收购事项可能或未必进行。务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