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上巿规则」)第17.06A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2年12月8日(「授出日期」),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向若干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及本集团若干僱员(「承授人」)授出合计41,464,500份购股权(「购股权」),可认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港元之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后方告作实。
所授出购股权详情如下:
授予日期: 2022年12月8日
行权价: 每份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于行使该购股权后,
以每股行权价5.5800港元认购一股股份,该行权价为
下列之较高者:(1)授出日期当日联交所日报表所载
每股收市价5.5800港元;及(2)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
营业日在联交所日报表所载平均收市价每股5.3180港
元
购股权之总数: 41,464,500份购股权(每份购股权将赋予承授人权利以
购买一股)
购股权之有效期: 购股权有效期为十年,自2022年12月8日起至2032年
12月7日(包括首尾两日)
购股权之归属日期: (1)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33%,归属日期为等待期
(定义如下)满,且表现条件(定义如下)满足之日
(以较为晚者为准)起翌日,由最早于2023年12月
8日起至2032年12月7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可予
行使;
(2)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33%,归属日期为等待期
满,且表现条件满足之日(以较为晚者为准)起第
一周年满之翌日,由最早于2024年12月8日起至
2032年12月7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可以行使;
及
(3)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34%,归属日期为等待期
满,且表现条件满足之日(以较为晚者为准)起第
二周年满之翌日,由最早于2025年12月8日起至
2032年12月7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可以行使。等待期: 自承授人于本集团的若干工作年限满足之日起12个月
(「等待期」)
表现条件: 购股权之行使须满足要约函件所述若干表现目标(包
括但不限于本集团釐定每名承授人的各自工作目标)
(「表现条件」)后方可作实
购股权中,2,25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详情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之购股权数目
杨掌法 执行董事(主席) 1,000,000
夏云 首席财务官 1,250,000
向以上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授予购股权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身为董事之承授人已就批准向其授出购股权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除本公告披露外,概无任何承授人或彼等各自之联繫人(定义见上市规则)为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