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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建议发行公司债券

2020-07-17 00:00:00

本公告由本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董事会已批准建议发行公司债券,据此, 本公司建议根据一般授权一次或分期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公司债券。

完成建议发行公司债券须经(其中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