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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修订保险经纪服务总协议的年度上限

2019-12-06 00:00:00

修订年度上限

董事会预计现有年度上限将不足以满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保险经纪服务总协议项下由中海发展集团向中远海运集团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预计交易金额。

因此,董事会建议将现有年度上限修订为建议修订年度上限。

香港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远海运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458,195,175股A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38.41%),而中远海运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OceanFortuneInvestmentLimited持有100,94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0.87%)。因此,中远海运及其联繫人控制或有权控制4,458,195,175股A股及100,944,000股H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39.28%)的表决权。因此,中远海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4条的规定,本公司因修订现有年度上限而须重新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适用的规定。

由于建议修订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预期超过0.1%但不足5%,故修订现有年度上限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有关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执行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及徐辉先生及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梁岩峰先生于中远海运及╱或其联繫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层职务,并由中远海运提名加入董事会。因此,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梁岩峰先生已就批准建议修订年度上限之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者外,概无其他董事于保险经纪服务总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建议修订年度上限之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概无其他董事已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