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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告(1)併购重组委无条件通过建议收购事项及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及(2)恢复A股买卖

2021-09-24 00:00:00

兹提述(i)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及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a)建议收购事项;(b)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c)中海认购事项;(d)清洗豁免;及(e)特别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的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无条件通过建议收购事项及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併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併购重组委」)召开二零二一年第二十四次併购重组委工作会议,以审核建议收购事项及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建议收购事项及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获无条件通过。

恢复A股买卖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待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后,A股将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开市起恢复买卖。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并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之正式书面批准。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注意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批准文件,并及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适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及中海认购事项须待若干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且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