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高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星期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收购事项。为釐定股东享有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在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之股东名册将由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三)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暂停接受登记,期间将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股份之未登记持有人应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在不迟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二期33楼3301–04室,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有关股东特别大会及将于该大会上审议的事项之进一步资料,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或之前刊发及寄发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