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联合公告 (1) 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及代表 大德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就高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全部已发行股份 ( 大德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及 与其一致行动人士 已拥有及同意收购之股份除外) 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截止 (2) 要约结果 及 (3) 公众持股量

2019-01-18 00:00:00

要约截止

本公司及要约人联合宣佈,要约已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截止,且未经要约人修订或延期。

要约结果

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接纳要约之截止时间及日期),已就要约收到合共2,747,000股要约股份之有效接纳,占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51%。

要约结算

就根据要约获提呈的要约股份应付的现金代价(经扣除有关接纳要约的卖方从价印花税后)汇款已经或将会以平邮方式儘快寄发予接纳要约的独立股东(至相关股东的接纳表格所指明地址),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惟无论如何须于过户登记处接获所有相关文件以表示要约的接纳属完整及有效之日后七(7)个营业日内寄发。

就根据要约收到之有效接纳寄发应付现金代价汇款之最后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二)。

公众持股量

紧随要约截止后,待过户登记处正式登记转让已收取有效接纳相关之要约股份后,公众(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172,253,000股股份(占本公司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1.90%)。因此,于本联合公告日期,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所载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