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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27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IXIN GROUP LIMITED 易鑫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以「Yixin Automotive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的名义于香港经营业务)(股份代号:2858)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i)Yixin Group Limited易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9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以及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有条件授出股份期权;(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函」);及(iii)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的股东特别大 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除非文义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股东特别大会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4年6月27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决议案」)已提呈及获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获得正式通过,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概约%) 普通决议案(附注)赞成反对 1.采纳董事会提呈的2024年股份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本公司426913825735600866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的通函附录一。(99.17%)(0.83%) 2.待普通决议案1获通过后,批准及确认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426981675734922366 的条款向张序安先生有条件授出117000000份股份期权,(99.19%)(0.81%)惟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法规及适用奖励函。 附注:决议案全文请参阅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1由于上述第(1)及第(2)各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票数赞成,所有此等决议案已以本 公司普通决议案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 于股东特别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524065512股。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及第二项股份奖励计划的受托人持有未归属的股份奖励(代表66523210股股份),并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所提呈的所有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投票的股份总数为6457542302股股份。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有关决议案放弃投票,亦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惟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须放弃投票赞成有关决议案。概无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通函内表示打算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之意向。 本公司之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股东特别大会点票工作的监票员。 董事于股东特别大会的出席纪录如下: -执行董事,姜东先生;亲身出席; -非执行董事,谢晴华先生及缪钦先生;以视像会议方式出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天凡先生及郭淳浩先生;以视像会议方式出席;及-执行董事张序安先生、非执行董事朱芷欣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董莉女士因其他业务原因缺席。 承董事会命 Yixin Group Limited易鑫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张序安香港,2024年6月27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张序安先生及姜东先生 非执行董事谢晴华先生、缪钦先生及朱芷欣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天凡先生、郭淳浩先生及董莉女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