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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及(2)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有条件授出股份期权

2024-05-09 00:00:00

(1)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及(2)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有条件授出股份期权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董事会决议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并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以(其中包括)反映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最新变动及规定。2024年股份计划将构成上市规则 第十七章项下透过发行新股份提供资金的股份计划。根据上市规则第17.02(1)(a)条,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须(其中包括)获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待及自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起,终止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 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有条件授出股份期权 于2024年5月9日,待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后,本公司建议:(a)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张序安先生授出合共117000000份 股份期权(「向董事张先生有条件授出」),此授出亦须待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及(b)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执行董事兼联席总裁姜东先生授出合共10000000份股份期权(「向董事姜先生有条件授出」)。 同日,待2024年股份计划生效后,本公司建议根据2024年股份计划向四名非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但其中三名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雇员参与者授出合共123000000份股份期权(「雇员有条件授出」)。 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i)建议采纳2024年股份计划,及(ii)向董事张先生有条件授出。载有(其中包括)上述事宜进一步详情连同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于适当时候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