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2年年度报告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易鑫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该年报」)。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词汇与该年报所界定者涵义相同。
除该年报中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补充信息:
信用减值亏损
诚如该年报所述,信用减值亏损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86百万元增加至报告期的人民币790百万元,主要是由于:
(i)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拨备增加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拨备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1百万元增加至报告期的人民币475百万元,主要归因于:
(a)减值拨备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79百万元增加至报告期的人民币584百万元。该增加主要是由于(1)本公司汽车自营融资资产增加。自营融资租赁的未偿还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由2021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15亿元增至2022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144亿元。有关增加乃由于与报告期已届满的融资租赁协议数目相比,新订立的协议更多(鉴于本集团的融资租赁协议期限一般超过一年,平均期限超过三年);(2)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违约损失率增加,此乃由于鉴于全国采取更严格的新冠病毒控制措施,在现有应收款项催收机制下收取应收款项的困难及延迟所致;及(3)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建立的无偏前瞻性因素,其评估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影响,
(b)收回先前核销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所产生的减值拨回由人民币259百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09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收回及诉讼程序延迟所致,及
(ii)风险保证负债的预期信用损失拨备由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0百万元增加至报告期的人民币228百万元,主要是由于:(a)于2022年12月31日,具有潜在购回责任的未偿还贷款余额增加至人民币446亿元;(b)二手车交易占本集团促成的交易的百分比由2021年的41%上升至报告期的55%,这是由于本集团于2022年已对二手车业务投放更多资源及二手车客户的信贷风险通常相对较高;及(c)上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无偏前瞻性因素。
除上述外,报告期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减值评估及核销人民币371百万元乃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会计原则及本集团的损失收回减值政策(「减值政策」)作出。减值政策规定,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考虑包括(其中包括)于完成法律程序并执行后债务人未能达成还款计划且逾期一段时间仍未能按合约付款的迹象后合理预期该等应收融资租赁款无法收回时,本公司可考虑核销逾期180日的应收融资租赁款。上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会计原则及减值政策的详情乃于该年报披露。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就减值及核销进行独立评估,并认为本公司的评估符合各项适用会计原则及政策。
股份计划
于该年报日期,根据第一项股份奖励计划的计划授权可予发行的股份奖励数目为49,270,685股股份,占于该年报日期已发行股份的0.76%。
上述补充资料并不影响该年报所披露的资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年报内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