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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有关由中国通海企业融资有限公司代表TENCENT MOBILITY LIMITED及HAMMER CAPITAL OFFERCO 1 LIMITED收购所有已发行易鑫股份(除外易鑫股份除外)及注销所有未行使易鑫购股权之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2020-11-23 00:00:00

绪言

兹提述(i)联席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由通海企业融资代表联席要约人收购所有已发行易鑫股份(除外易鑫股份除外)及注销所有未行使易鑫购股权之可能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该联合公告」);及(ii)联席要约人及本公司联合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综合文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的所有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查询

联席要约人注意到一名股东作出的查询,内容有关用于计算易鑫股份要约价及易鑫购股权要约价(载于该联合公告及综合文件)之汇率1美元兑7.7192港元(「 该汇率」)之资料来源。

联席要约人谨此澄清,该汇率乃参考该联合公告发佈之日(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网站上公佈的外币兑港元之汇率列表。

警告:易鑫要约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务请于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应仔细阅读综合文件及随附的接纳表格,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股东、购股权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有关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有关人士如对其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