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告并无另行界定的词汇具有本信托招股章程所界定的涵义。
谨此通知 阁下(作为本信托的股东),本信托保荐人的行政总裁 Joseph Cavatoni 先生已於 2016 年 11 月 28 日向本信托的股东发出函件。函件内容见本通知附录 1。函件所提及的网站未经证监会审阅。
其他资料
倘 阁下对本通告的内容存有疑问或问题,或 阁下需要其他资料,请联络香港代表(地址为香港中环金融街 8 号国际金融中心二期 68 楼)或致电+852 2103 0100。
保荐人就本通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任何陈述存在误导。
此致
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