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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退任

2020-06-18 00:00:00

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兹提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日期为2020年5月9日有关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外部监事的公告,当中提及本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本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了本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升琴女士(「 郑女士」)连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和选举孙洪波女士(「 孙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简历如下:

郑女士, 57岁, 2014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997年获中国工商银行评为高级经济师。郑女士于1984年8月至2000年1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曾担任总行纪委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副处长、处长。郑女士于2000年1月加入本公司,至2010年12月历任债权管理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经营发展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任华融证券纪委书记, 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任华融证券纪委书记, 2011年7月至2014年1月任华融证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2014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人、常务副主席。郑女士于1984年7月毕业于四川财经学院(现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于2001年9月至2003年8月在复旦大学╱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IMBA)课程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孙女士, 51岁,于1997年1月获国内贸易局科技质量中心评为工程师,于1999年5月获财政部颁发的全国统一考试会计师证书。孙女士1990年8月在商业部参加工作,至2001年3月历任国内贸易部科技质量局副处长、国家国内贸易局副处长、中国商业联合会副处长等职。孙女士2001年3月加入本公司,先后在股权管理部、资产管理二部、业务审查部、风险管理部工作,曾于2009年6月至2016年4月历任业务审查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执行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投资事业部(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投资拓展部副总经理兼风险总监; 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历任华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级)兼风险总监,期间亦兼任本公司投资拓展部副总经理、风险总监等职; 201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孙女士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后参加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同等学历教育,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除简历所披露内容之外,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均确认其: (i)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关联关係; (ii)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 (iii)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 (iv)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他职务;及(v)没有其他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职工代表监事的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见本公司年报。

职工代表监事退任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晋先生(「 陈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不作为第三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人选,陈先生的任期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之日届满。

陈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本公司谨此就陈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亦欢迎郑女士和孙女士加入第三届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