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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本公司总裁及建议委任执行董事

2022-09-30 00:00:0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董事会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决议聘任李子民先生(「李先生」)为本公司总裁。李先生符合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其任期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至董事会另聘或解聘时止。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李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其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李先生的简历如下:

李子民先生,51岁,高级经济师,2022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先生1994年7月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托」)(前身分别为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工作,先后任业务员、项目经理、年金信托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专家、综合金融服务小组负责人、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业务总监;2011年4月至2017年10月,历任中信信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期间于2016年8月兼任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任中信信托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0年10月任中信信托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21年3月不再兼任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于1994年7月获得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1月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5年7月获得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

除以上披露外,李先生确认其:(i)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关联关係;(ii)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分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iii)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亦未曾参与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iv)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他职务;(v)没有其他须提呈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李先生的薪酬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企业年金,薪酬方案按有关程序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的具体薪酬可参见本公司年度报告。

鉴于李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相关任职资格,在李先生的总裁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前,为保证本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进行,董事会委任本公司副总裁徐勇力先生代行总裁职责。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李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详情的通函,连同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将适时地向本公司股东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