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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2020-12-16 00:00:00

兹提述招股章程「关连交易」一节,内容有关(其中包括)2018年营运协议、2018年瓦斯供应协议及2018年电力供应协议。

由于2018年营运协议、2018年瓦斯供应协议及2018年电力供应协议的现时期限将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各订约方于2020年12月16日订立2020年营运协议、2020年苞谷山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苞谷山电力供应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及条件(其中包括)将该等协议各自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于2020年12月16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分公司红果煤矿分公司与盘州红达订立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电力供应协议,据此,红果煤矿分公司向盘州红达供应自红果煤矿开采的全部煤层气,价格为人民币0.18元╱立方米(含税),而盘州红达其后将煤层气用于发电,按价格每千瓦时人民币0.5117元(含税)向红果煤矿分公司供电。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电力供应协议的期限将由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2020年营运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贵州邦达由余邦平先生及余邦成先生分别拥有90%及10%权益。余邦平先生为执行董事。此外,(i)余邦平先生及余邦成先生各自于SpringSnow约48.3%及7.2%的股权中间接拥有权益;及(ii)SpringSnow于约53.5%股份中拥有权益。因此,余邦平先生及余邦成先生被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由余邦平先生及余邦成先生控制的实体贵州邦达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0年营运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0年苞谷山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苞谷山电力供应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贵州邦达于贵州粤邦拥有45%权益,而广东能源为贵州粤邦的最终单一最大实益拥有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贵州粤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0年苞谷山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苞谷山电力供应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电力供应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贵州邦达于盘州红达拥有49%权益,而盘州红达余下51%权益则由广东能源拥有。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盘州红达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故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电力供应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0年苞谷山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合併计算,原因为贵州邦达于贵州粤邦及盘州红达分别拥有45%及49%权益,以及2020年苞谷山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瓦斯供应协议项下交易的性质相同。同样,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2020年苞谷山电力供应协议及2020年红果电力供应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须合併计算。

由于经参考2020年营运协议、2020年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电力供应协议各自项下拟进行交易最高年度上限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惟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2)(a)条,2020年营运协议、2020年瓦斯供应协议及2020年电力供应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惟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