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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收购土地使用权

2019-10-17 00:00:00

收购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欣然宣佈,为建立临床医学院新校区,于2019年10月17日,临床医学院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订立该协议,据此,临床医学院透过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以总代价人民币227,286,315元收购了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上市规则的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临床医学院正处于变更其办学举办者的过程中,新华集团最终将成为临床医学院之办学举办者,且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将收购事项视作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乃属适当,而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