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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华教育更改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2018-04-10 18:42:00

中国新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杨浩基先生(「杨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项下之授权代表(统称为「授权代表」),自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起生效。杨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需要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之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高雅洁女士(「高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代替杨先生之职务,自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起生效。

高女士为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之总监,於企业服务范畴拥有逾25年经验。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以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士。此外,彼持有法律学士学位以及企业合规深造文凭。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杨先生於在任期间为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感谢,并欢迎高女士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