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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 - 待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向第二买方出售目标公司股份和贷款以及向第二买方授出认沽期权及获第二买方授出认购期权

2022-10-05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之公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卖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第一买方行使购回期权,按期权代价购回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目标集团欠付第一买方的所有股东贷款。为促进第一买方期权完成,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日,卖方从第二买方获得过渡性贷款,及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卖方及保证人与第二买方订立第二份买卖协议,据此,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卖方将出售购回股份并将购回贷款转让予第二买方,受限于调整,总代价为108,163,798.52英镑。

鉴于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将转让予第二买方,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不会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内合併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根据第二份买卖协议,卖方将收到第二买方的授权书,作为第二买方的代理人,具有充分权力及权利于第二个完成日期起九个月内出售目标集团及╱或发展项目,而卖方将有权获得该销售的销售所得净盈余。于该九个月期间,卖方须自费协助第二买方管理及经营目标集团。

此外,富力(香港)与第二买家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的认沽期权协议及认购期权协议,据此,富力(香港)已授予第二买方认沽期权及第二买方已授予富力(香港)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及认购期权之详情载列于本公告「第二次出售事项—认沽及认购期权」一节。

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第二项出售事项及授予认沽期权(其行使由第二买方酌情决定)各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之公告。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 日,卖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向第一买方行使购回期权,按期权代价购回目标公司全部已 发行股本及目标集团欠付第一买方的所有股东贷款。为促进第一买方期权完成,于二零二二年十 月三日,卖方从第二买方获得过渡性贷款,及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卖方及保证人与第二买方 订立第二份买卖协议,据此,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卖方将出售购回股份并将购回贷款转让 予第二买方,受限于调整,总代价为108,163,798.52英镑。 鉴于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后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将转让予第二买方,紧随第一买方期权完成 后,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将不会于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内合併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2 根据第二份买卖协议,卖方将收到第二买方的授权书,作为第二买方的代理人,具有充分权力及 权利于第二个完成日期起九个月内出售目标集团及╱或发展项目,而卖方将有权获得该销售的销 售所得净盈余。于该九个月期间,卖方须自费协助第二买方管理及经营目标集团。 此外,富力(香港)与第二买家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的认沽期权协议及认购期权协议, 据此,富力(香港)已授予第二买方认沽期权及第二买方已授予富力(香港)认购期权。认沽期权及 认购期权之详情载列于本公告「第二次出售事项—认沽及认购期权」一节。 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低于25%,第二项出售事项及授予认 沽期权(其行使由第二买方酌情决定)各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 的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