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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动

2020-09-11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兹宣佈,周耀南先生(「 周先生」)因将退休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将自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生效。

周先生已确认,彼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 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周先生于其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深表谢意。

委任执行董事

周先生退任后,董事会建议委任相立军先生(「 相先生」)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起生效,惟须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

相立军先生,48岁,是本公司副总裁兼西北区域董事长。相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公司,并于附属公司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二零一三年三月起,被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由二零一六年七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并于二零一八年十月获委任为西北区域董事长。除上述披露者外,相先生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相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相先生与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相先生持有本公司1,800,000股H股股份之权益,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05%。除所披露者外,相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待其委任于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后,本公司将与相先生订立自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起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但彼须按公司章程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值告退及竞选连任。相先生将可享有每年人民币1,300,000元之基本董事酬金,或董事会根据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授权不时釐定的有关袍金。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与委任相先生为执行董事有关的其他事项需敦请股东垂注,亦无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所载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

董事会藉此机会欢迎相先生加入董事会。

有关议案将载于本公司拟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