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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关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2019-05-09 00:00:00

兹提述裕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刊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年报」)。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年报第20页所载的以下内容:

在年报第20页的企业管治报告「董事对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一节下,第三段全段须予修订及更改为:

关于可能致使本公司不能按持续基准经营之有关事件或状况之重大不明确因素,详情请参阅年报第22页「持续经营」一节、第49及50页独立核数师的不发表意见项下的「持续经营」分节以及第60至61页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2」。

除上文所述者外,本公司确认概无需就年报作出其他澄清。